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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产品流通模式的变革与创新

近年来农产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但是在农产品消费者承受日益增长的高价格的同时,农民却由于农产品批发价格过低而并未得到实惠。在农产品买卖中出现的这种“一高一低”现象说明中国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从而有效地提升农产品流通的运行绩效。

一、现存流通方式的问题

目前我国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已基本建立。现存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主要有“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供应商+超市”以及“农户+批发商”四种模式。总的来看,我国农产品流通中存在以下问题:

1、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

目前大部分的农产品由农村销往城市,遵循“生产基地––经纪人––批发市场––零售商––市民”的路径。但是这样的流通模式中间商比较多,增加了流通环节,不利于保持农产品的生鲜性。同时,远距离农产品运输还增加了流通成本,进一步推高了农产品最终的零售价格,居民的生活成本因此增加了不少。

2、农产品流通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我国大多数农产品流通组织的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这种低组织化程度造成市场信息搜寻成本高,交易费用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差,致使专业化发展受到限制,很难组织农产品的大流通。不仅是农户存在这种问题,农产品加工企业由于规模小、技术弱以及人才缺乏等原因,也不能很好地加工农产品,导致农产品增值有限且不能使顾客满意。

3、物流基础设施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严重阻碍了农产品流通。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冷链物流发展缓慢。我国冷链物流行业发展滞后造成我国农产品

在流通过程中损耗严重,仅果蔬一类每年损失就达到1000亿元以上。二是农产品物流网络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目前主要依赖于公路运输,其他类型的运输发展比较缓慢,而公路运输成本较高,这些都增加了农产品运输成本。三是物流设施比较简陋,妨碍了农产品流通。我国农产品物流的企业还不规范,没有采用现代的信息技术,导致产品运输信息不能及时传达,供销脱节时常发生。

农产品流通体系的诸多弊端严重阻碍了中国农业经济的效率。因此,亟待对中国农产品流通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

二、中国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

要提高中国农产品流通渠道运行的绩效,解决“一高一低”之间的矛盾,关键是要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农产品企业的流通模式创新应该针对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诸多弊端,从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流通技术这四个方面来进行。

1、渠道关系创新

从关系层面对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进行创新主要是建立农产品渠道联盟。农产品渠道联盟模式应涵盖生产、加工、流通三方面的内容。包括合作社指导下的农户生产联盟,加工企业主导下的企业加工联盟,营销企业主导下的流通联盟,以及超市(卖场)主导下的纵向直销联盟。这些渠道联盟可以从资源优势的角度发挥农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这三个联盟主体的作用,整合农产品之间(纵向)以及农产品与其他产品之间(横向)的流通渠道,建立快速、高效、稳定的农产品配销体系。

2、渠道参与主体创新

我国农产品流通的突出问题之一是流通主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求渠道参与主体创新。这种创新应该从农户、龙头企业和经销商三方面进行。农户可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来实现共同购买、共同销售、技术与服务共享等联合;龙头企业可通过对龙头企业内部相关业务重组使企业经营自己的强项,对弱小的企业应予以合并,扩大企业的覆盖面和业务范围;经销商可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规模扩张,尽快成为拥有自主品牌、竞争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分销集团。

3、流通业态创新

流通业态的创新可以从经营“连锁化”,销售“超市化”以及配送“集中化”三个方面进行。相同业态或经营内容相近的农产品企业可以通过兼并、联合、合作等方式,进行资产与业务重组,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业务,带动连锁经营实现低成本扩张和跨地区发展。销售“超市化”不仅提升了市场品位,而且有利于按照消费需求组织农业生产,进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配送“集中化”要求企业通过物流中心联结供应链上下游环节,从而大大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效率。一些企业已经在此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比如,“江苏苏果”超市陆续进入农产品销售领域,涌现出三种比较成功的连锁经营模式:一是无锡的“天惠连锁超市+批发市场+基地+保险承诺”;二是镇江的“万方连锁超市+基地”;三是盐城的“放心粮油专卖连锁店+加工企业+基地”。

4、流通技术/手段创新

流通技术/手段创新是流通业态创新的重要技术保证。流通技术/手段创新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物流体系创新。实现物流系统高效率必须把传统的物流

途径简化为由生产者经配送中心到达零售终端的现代物流体系,这样可以大幅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减少流通损耗,提高流通绩效。其次是交易方式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创新要求在农产品领域逐渐采用拍卖、仓单、远程合约、期货等交易方式,如通过把农户和期货结合成“期货合作社”,合作社可以利用期货市场来归避风险,既能维护农民的利益又降低了企业与农户的交易成本,从而稳定了流通渠道关系,实现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三方共赢。另外企业可以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电子商务可以解决农业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帮助农产品经营者合理的安排生产,利用电子商务技术改造传统经济下的流通过程,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变革是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流通渠道的完善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农产品流通的成本与效率,进而影响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因此,进行流通渠道的变革和创新将会为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高注入新的动力。渠道关系、参与主体、流通业态和流通技术/手段的创新也许能为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变革提供新的视角。